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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一個菸槍

1月11日起新菸害防治法開始實施
目前對我還沒有太大的影響
因為我們辦公室園區早就把我趕到樓下去吹冷風
雖然麻煩,反正也被逼習慣了~

這些年來
台灣這個社會努力教導大家
宣導抽菸的人是「次等公民」

那些反菸的廣告
鋪天蓋地敎大家如何去討厭、去歧視、去憎恨吸菸的人

我們只好承認
我們只好學著接受
我們只好盡力去尊重他人
我們只好卑微地接受這個事實

接著,新法上路後
法律告訴我們,要把抽菸的人從「次等公民」再降級為「罪犯」

最近看到新聞
一個男子在飯店外屋簷下抽菸
一個女子硬攔住正要搭車離開的稽核人員
高喊:「抓他!抓他!抓他!他在抽菸!」

那女人亢奮激情的口氣、義正詞嚴的神情,讓我看了不寒而慄
原來新法鼓勵大家去進行道德重整的紅衛兵運動!


現在
我已經是一個隨時有可能犯罪的嫌疑犯
但我只想要一個合理的吸菸空間與權利



(法律規定,海水浴場不能抽菸,好加在這是在關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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